哈佛大学(世界排名I申请条件I留学费用)建立于1636年,最早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创建,初名“新市民学院”。为了纪念在成立初期给予学院慷慨支持的约翰・哈佛牧师,学校于1639年3月更名为“哈佛学院(Harvard College)”。1780年,哈佛学院正式改称“哈佛大学”。截至2020年,哈佛大学位列2023QS世界大学排名世界第五,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世界第二。
[哈佛大学]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第5名
哈佛大学(世界排名I申请条件I留学费用)有国际法学的研究生课程,但不提供研究生学位。哈佛大学的国际法学课程主要是为本科生提供的,它们包括:国际法,国际经济法,国际人权法,国际环境法,国际社会法,国际知识产权法,国际组织法,国际私法,国际犯罪法,国际税法,国际仲裁法,国际移民法,国际安全法,国际司法法,国际贸易法,国际投资法,国际石油法,国际海洋法,国际航空法,国际网络法,国际经济发展法,国际社会发展法,国际人口法,国际社会保障法,国际社会责任法,国际反腐败法,国际反恐怖主义法,国际反洗钱法,国际反贿赂法,国际反海盗法,国际反拐卖法,国际反走私法,国际反恐怖融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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